答:风险提示:“预收账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期末金额长期较大,可能存在已实现的收入长期挂账,未及时确认收入风险。
合规自查:查看“预收账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对照原始凭证逐项核实长时间未发生变化或逐年增加款项是否存在未按税法规定确认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将资金借给集团外单位无偿使用未计利息等问题;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无需偿付的预收账款未转入收入的情况。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财税〔2016〕36 号附件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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