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一般纳税人销售混凝土不能选择简易计税。自2026年增值税法实施后,取消相关简易计税优惠,一般纳税人销售混凝土税率为13%。
注:自产且以水泥为原料的水泥混凝土,2026年新政未纳入简易计税范围,该项优惠已取消。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三、简易计税;六、2026-01-01起执行,原优惠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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